美国最高法院结束平权行动及此决定可能带来的影响
在过去约50年里,美国最高法院历来坚持其允许在高校录取中采取平权行动。但情况不再如此,因为在6月29日,最高法院在学生录取公平组织(SFFA)诉哈佛大学一案中完全禁止了这种做法。今天,让我们了解这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此决定会带来什么未来影响。
让我们从定义开始。平权行动是指在一个组织内有特定的一些政策,来针对促进弱少数群体平等获得教育和职业。性别、种族和国籍都可能是这样的划分因素。然而,我们今天所说的最高法院的裁决涉及大学在学生录取过程中考虑种族的因素。
在过去的案件中,如2003年格鲁特诉布林格案的裁决中,美国最高法院一直坚持平权行动的行为。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大学招生中的平权行动没有在法庭上受到过挑战。有几起诉讼对这种做法提出了质疑,其中许多诉讼是针对哈佛大学等精英学校的不公平录取政策提出的。在1978年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式的案件中,即加州大学董事会诉巴基案,法院支持平权行动,但拒绝使用种族配额。学校为少数民族学生保留了100个席位中的16个,试图弥补过去的歧视,且是种族配额的典型例子。巴基说他应该被录取,因为他的分数比许多被录取的少数民族学生要高。最高法院裁定,在试图平衡录取的多元化或使用平权行动来平衡过去的歧视时,为少数民族群体设定配额是违反美国宪法的。巴基取得胜利,他最终于1982年从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医学院毕业,可他的案例并没有终止平权行动。
1978年的裁决使维持一个多元化的学生群体成为大学的重任。而在法院后来裁定大学必须有具体的多元化目标后,这使得大学似乎不可能做到。但法院确实允许在录取过程中因另一个因素去考虑种族这个因素,这使得大学有可能在不使用配额的情况下使其学生群体多样化。而这就是高校录取时使用平权行动的复杂法律程序。那么,为什么最高法院在支持了这么久的做法又被它取消了呢?
简而言之,原因是平权行动在最高法院并不总是很好地维持,尽管法院几十年来一直支持这种做法。具体来说,就比较复杂。平权行动的合法性以微弱的优势坚持了几十年,许多重大的决定都是以一个法官的投票继续支持这一做法。而在三年前,即2020年,一个占多数的保守派法院登上了舞台。法院推翻这一做法只是时间问题,因为保守派一直想禁止平权行动。法院以6比3的投票结果决定在大学招生中考虑学生的种族,违反了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该条款规定,规定各州不能,“拒绝在 [其]管辖范围内的任何人得到 [其]法律的平等保护”,规定个人在类似情况下必须得到法律的平等对待。该裁决推翻了以前的里程碑式的案件,如格鲁特诉布林格案(2003年)和加州大学董事会诉巴基案(1978年)。
那么,接下来会怎样?不同种族的学生将受到怎样的影响?尽管我们仍需等待新一批学生进入大学才能得到实际结果,但已经有迹象表明,在取消平权行动后,可能会出现什么情况。加利福尼亚州约在25年前就禁止了平权行动,从那时起就有了一些明显的影响,比如黑人和西班牙裔学生在精英学校的入学率大幅下降。这并不意味着少数族裔群体在大学的入学率降低;他们只是没有被像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这样的名校录取。然而,在加州禁止平权行动后,这些少数民族学生获得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学位的可能性变小了,而且与禁止之前同样的职业中挣得更少。因此,在加州这个具体案例中,禁止这一做法后,总体上有负面影响。这也让我们看到了最高法院最近的裁决可能对整个美国产生的影响。
你对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决定有何看法?虽然它保证了白种人和亚裔美国人不会受到反向歧视,但它是否让美国人的生活变得更好?我们必须等待新一代的学生毕业才能知道此答案。但你不需要等待四年来回答第一个问题;只要把你的想法写在评论里就可以了! 这就是本期新新闻新闻一分钟的制作。谢谢您的阅读。订阅和分享,这样您和其他人就不会错过最新的新闻动态。